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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工作知識


編(bian)輯:2021-07-09 09:56:01

1

定密的概念是什么?


所謂定密(mi),就是把關系(xi)國家(jia)安全(quan)和利益,在一定時(shi)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de)(de)(de)人員知悉(xi)的(de)(de)(de)每(mei)一具體秘密(mi)事項,按照國家(jia)劃(hua)定的(de)(de)(de)“絕密(mi)、機(ji)密(mi)、秘密(mi)”三個等級(ji),依(yi)照法定程序確定下來(lai),并通過相(xiang)應(ying)的(de)(de)(de)法規(gui)制(zhi)度(du)予(yu)以保護,從而達到維(wei)護國家(jia)安全(quan)和利益的(de)(de)(de)目的(de)(de)(de)。


2

定密工作的意義和作用是什么?


定密工(gong)作是(shi)(shi)貫徹實(shi)施《保密法》、《保密法實(shi)施辦(ban)法》的一項(xiang)重(zhong)要工(gong)作,是(shi)(shi)做好(hao)保密工(gong)作的前(qian)提和基礎,是(shi)(shi)保密工(gong)作管理(li)體例結(jie)構中(zhong)的首要工(gong)作,是(shi)(shi)各(ge)機關(guan)、單位必須履(lv)行(xing)的法律責任和義務。


只有認真地(di)把屬于國(guo)家秘(mi)密(mi)的每一具體(ti)事項及其(qi)密(mi)級,及時準(zhun)確(que)地(di)依法(fa)確(que)定下來才能最大限(xian)度(du)地(di)保障國(guo)家安全和(he)利益不受損害。


不(bu)定密(mi)(mi),會(hui)混(hun)淆密(mi)(mi)與非密(mi)(mi)的界線,分不(bu)清(qing)在哪些是國家(jia)(jia)秘密(mi)(mi),哪些是非國家(jia)(jia)秘密(mi)(mi),更談不(bu)上貫徹“積極(ji)防(fang)范,突(tu)出重點”的方針(zhen),容易造成(cheng)管理(li)上的混(hun)亂,既(ji)不(bu)能維護國家(jia)(jia)安全(quan)和利(li)益(yi),又(you)會(hui)不(bu)同程(cheng)度(du)地(di)妨礙(ai)國家(jia)(jia)改革開放和社(she)會(hui)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li)進行,因此,搞好定密(mi)(mi)工作至關重要。


3

定密的依據是什么?


定(ding)密(mi)(mi)的(de)根本依據是國(guo)家保密(mi)(mi)局會同中央、國(guo)家機關制(zhi)定(ding)的(de)《國(guo)家秘密(mi)(mi)及其密(mi)(mi)級具體范(fan)圍的(de)規定(ding)》(簡稱“保密(mi)(mi)范(fan)圍”)。


4

哪一級有定密權限?


《保密法》、《實施(shi)辦(ban)法》規定(ding):各(ge)機關、單(dan)位對所(suo)產生的國家秘密事(shi)項(xiang),應當按(an)照國家秘密及(ji)其密級(ji)具體范圍的規定(ding)確(que)定(ding)密級(ji)。


確(que)定國家秘密(mi)的密(mi)級和保(bao)密(mi)期(qi)限(xian)的基(ji)本權限(xian)應(ying)限(xian)定在縣團級以上機關(guan)、單位。


對(dui)不直接對(dui)外交(jiao)往或不享有相(xiang)應確定(ding)秘密(mi)(mi)及其(qi)密(mi)(mi)級權的(de)單(dan)位和個(ge)體,對(dui)其(qi)產生的(de)屬(shu)于國(guo)家秘密(mi)(mi)范圍(wei)規(gui)定(ding)的(de)事項,應當及時報請享有確定(ding)國(guo)家秘密(mi)(mi)具體事項及其(qi)密(mi)(mi)級權的(de)業務對(dui)口的(de)機關單(dan)位依法確定(ding)。


5

定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定密程序包括:定(ding)具體秘密事項(xiang)、定(ding)密級和(he)保密期限,文字記載和(he)通知應(ying)該知道的單位、人員知悉等。


定密首先由承辦人員根據《保密范圍》提出該事項密級和保密期限,交定密工作小組審核把關后送本機關、單位的定密責任人審核批準。


一般不(bu)再報上級主管部門或保密工作部門批準(zhun)(zhun)。該秘密事項批準(zhun)(zhun)前,均應采取相應的保密措(cuo)施,未經批準(zhun)(zhun),不(bu)得擅(shan)自擴大知(zhi)悉范圍。


6

國家秘密確定后如何進行文字記載?


文字記(ji)載,是(shi)指該(gai)秘密事項一量確定后,要(yao)通過文字記(ji)載的形(xing)式反映出來,以便查尋和(he)使用。

(1)在密件、密品(pin)上直接(jie)記(ji)載(zai)。

(2)采用(yong)“簽(qian)批單”的形式體(ti)現。

(3)對1989年5月1日以(yi)來產生和對過去(qu)清理重(zhong)新確定的(de)秘密事(shi)項,可分別采取“某某單位國家秘密項目(mu)登記表”的(de)方(fang)法表示。

(4)對(dui)不便(bian)用文字記載方法標(biao)明(ming)的國家秘密(mi)載體,可以用通(tong)知單的形(xing)式(shi),告知有關單位或(huo)有關人員知悉,并要求其(qi)采取(qu)保(bao)密(mi)措施。


7

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哪幾級?區分密級的標準是什么?


(1)《保密法》第九條規定,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2)區分密級的標(biao)準:

“絕(jue)密”是(shi)最重要的國(guo)家(jia)秘密,泄露會使國(guo)家(jia)的安全(quan)和利益遭受(shou)特(te)別嚴重的損害;

“機(ji)密”是重要的(de)國(guo)家秘(mi)密,泄(xie)露會使國(guo)家的(de)安全和利益遭受嚴(yan)重的(de)損(sun)害;

“秘(mi)(mi)密(mi)(mi)”是(shi)一般的(de)(de)(de)國(guo)家秘(mi)(mi)密(mi)(mi),泄露會使國(guo)家的(de)(de)(de)安全和利(li)益遭受損害。國(guo)家保(bao)密(mi)(mi)局會同中(zhong)央國(guo)家機關各(ge)部(bu)門(men)制定的(de)(de)(de)國(guo)家秘(mi)(mi)密(mi)(mi)及(ji)其密(mi)(mi)級具體范圍的(de)(de)(de)規(gui)定,則是(shi)確定各(ge)類國(guo)家秘(mi)(mi)密(mi)(mi)事項密(mi)(mi)級的(de)(de)(de)具體標(biao)準。


8

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哪一級機關確定?


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簡稱保密范圍。

根據《保密法》規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國家保密工作部門分別會同外交、公安、國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關機關規定。國防方面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9

國家保密局會同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制定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適用于哪些范圍?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制定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不但適用于本業務工作的主管部門,也適用于凡有此項業務工作的機關、單位。

如紀檢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不但省、市、縣紀委要執行,各機關、單位有關紀檢方面的秘密事項也要按此規定確定密級。


10

對各機關、單位確定國家秘密事項的密級,有什么規定?


《保密法》及其實施辦法規定,各級國家機關、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當按照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對號入座”,及時確定密級,最遲不得超過十日。


11

對是否屬于國家秘密和屬于何種密級不明確事項如何確定?


“不明確事(shi)項”是指《保密(mi)范圍》中未作出明確規定,而又符(fu)合《實施辦法(fa)》第四條規定的某(mou)一事(shi)項泄露后會造成(cheng)八個方面后果之一的事(shi)項。其程序是,首(shou)先由該事(shi)項的機(ji)關(guan)、單位及時(shi)擬定密(mi)級(ji)和保密(mi)期限,而后逐級(ji)報(bao)享有確定權(quan)的上級(ji)機(ji)關(guan)批準。


即:屬于主(zhu)(zhu)管業務方面(mian)的(de)(de)(de)事(shi)項,報國家保(bao)密局審定的(de)(de)(de)有(you)權確定該事(shi)項密級的(de)(de)(de)上(shang)級機關(guan)(一般(ban)指中央國家機關(guan))批準。其它方面(mian)的(de)(de)(de)事(shi)項(指上(shang)級業務主(zhu)(zhu)管部門不便規定的(de)(de)(de)事(shi)項),絕(jue)密級報國家保(bao)密局審定。


機(ji)密級報省保密局確定,秘(mi)密級報省或市保密職能部(bu)門確定。在上級批準(zhun)前(qian),產(chan)生該事項的機(ji)關、單位應當按原擬定密級進(jin)行(xing)管理(li),不得擅自擴大(da)知悉(xi)范圍。


12

對是否屬于國家秘密事項和屬于何種密級“有爭議事項”怎樣處理?


   “有爭議事項(xiang)(xiang)”是指(zhi)與國家下發的(de)(de)各有關(guan)《保(bao)密范圍》的(de)(de)規定不一致,出現有兩個(ge)以上“號”可對的(de)(de)事項(xiang)(xiang)。


遇此情況,仍應遵循“單位擬定、逐級上報批準,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原則,絕密級報國家保密局審定,機密級報省保密局或國家保密局審定,秘密級報省或市保密局審定。


批準前,可按照主管業務部門的職能范圍分別執行,對相互交叉而又一時分不清楚的,可按較高密級執行。


13

綜合部門如何定密?


“綜合部門”指各級黨政機關,綜合辦事機構等。綜合部門所產生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應當按照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上級有關部門制定的,哪一方面業務工作的《保密范圍》規定,確定密級。

對某些事項是否應當確定密級或應確定何種密級無把握時,或向上級有關業務部門或保密工作部門征詢確定密級意見。確屬“不明確事項”的,應按《保密法實施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規定報有相應確定密級權的機關確定。


14

如何確定科技秘密?


確定國家科技成果秘密事項,由產生該事項的單位和個個提出審請,報有權確定該事項的業務主管機關,組織有關專家按照國家保密局和國家科委印發的《科技成果密級評價方法》進行評定,然后由產生該秘密事項的機關、單位的主管領導人簽章,即完成了法定程序。

產生前后都要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該事項產生后應當及時統計上報上級科技和保密工作部門知悉。


15

國家秘密確定后如何通知和報告?


各機關單位對其產生的國家秘密具體事項及其密級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本系統、本單位的有關人員或因工作需要而涉及其他單位知悉,并明確要求其應承擔的保密義務。

同時還應當及時將情況通報上級主管業務部門或保密工作部門知悉,以便監督執行。


16

怎樣堅持有錯必糾原則?


產生國家秘密具體項目及其密級的機關、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一般應做到一事一定, 有幾項定幾項,是什么密就定什么密級。

不得為了本機關、本單位的利益或工作上的方便,而隱密不定或擅自降低密級標準產生國家秘密具體項目及其密級的各機關、單位,發現因工作疏忽而漏定、錯定的,應當及時補定或糾正,上級部門(含保密部門),發現下級機關、單位發生類似情況,有權通知其改正其形式必須是書面的,下級機關單位接到上級機關通知后,必須依法及時補定或變更;并將情況及時通告原知悉范圍的人員知悉。


17

確定保密期限和秘密標志的依據是什么?


是國家保密局依法制定的《國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規定》和《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標志的規定》。


18

標明保密期限有什么作用?


規定保密期限,適時地解密,可以使不需要的保密信息及時得到社會了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也可以免除對國家秘密逐項履行解密手續的大量工作;是我國保密制度的一項改革,不公改變了長期以來國家秘密往往“一定終身”的不合理狀況。

而且又利于使過去形成的國家秘密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步地“自行消亡”,從而更有利于集中力量保住與國家安全和利益真相關的國家秘密事項。


19

保密期限有幾種,主要是什么?


《保密期限》包括基本期限、特殊期限兩種。

(1)基本期限。即:絕密(mi)(mi)(mi)級事項不(bu)超過(guo)三十(shi)年,機(ji)密(mi)(mi)(mi)級不(bu)超過(guo)二(er)十(shi)年,秘(mi)密(mi)(mi)(mi)級不(bu)超過(guo)十(shi)年。其程序是:各機(ji)關(guan)單位依(yi)照(zhao)《保(bao)密(mi)(mi)(mi)范圍》和法(fa)定程序確定國家秘(mi)密(mi)(mi)(mi)某一具(ju)體事項密(mi)(mi)(mi)級的同(tong)時(shi),應(ying)當(dang)同(tong)時(shi)確定保(bao)密(mi)(mi)(mi)期(qi)限。


(2)特殊期限。特(te)殊期(qi)(qi)限分長于、短期(qi)(qi)和長期(qi)(qi)三種:

A、確需長于(yu)基本期限(約密(mi)(mi)三十(shi)年、機密(mi)(mi)二十(shi)年、秘(mi)密(mi)(mi)十(shi)年)規定(ding)的,為“長于(yu)”。其確定(ding)程(cheng)度是:由產生該事項的機關、單位提出審(shen)請,逐(zhu)級報至主管該事項的中央國家機關批準(zhun)。


B、中央(yang)國(guo)家(jia)機關有(you)權對《保密(mi)范圍(wei)》中的(de)某(mou)類(lei)事項規定為最短保密(mi)期限的(de),應上報有(you)關中央(yang)國(guo)家(jia)機關批(pi)準。


C、制定(ding)《保(bao)密(mi)(mi)范圍(wei)》的(de)中央國(guo)家(jia)機(ji)關(guan)對某類事(shi)(shi)項(xiang)的(de)保(bao)密(mi)(mi)期(qi)限(xian),可以規定(ding)為“長期(qi)”,如涉及(ji)政治(zhi)、國(guo)防、外交(jiao)、國(guo)家(jia)安全、刑事(shi)(shi)偵察和(he)用于保(bao)密(mi)(mi)安全的(de)技術措施(shi)方(fang)面(mian)的(de)事(shi)(shi)項(xiang)等。對“長期(qi)”保(bao)密(mi)(mi)事(shi)(shi)項(xiang),在有關(guan)中央國(guo)家(jia)機(ji)關(guan)或(huo)(huo)授權的(de)上級部(bu)門沒有作(zuo)出解密(mi)(mi)、變更(geng)決(jue)定(ding)之前,各機(ji)關(guan)、單位應當長期(qi)采取保(bao)密(mi)(mi)措施(shi),不得擅自決(jue)定(ding)解密(mi)(mi)或(huo)(huo)變更(geng)。


20

保密期限如何計算?


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計算;一年以內的,按月計算;自標明的制發日起計算,不能標明制發日期的,以通知密級和保密期限之日起計算。

21

復制國家秘密應注意什么?


因工作需要,且經過批準,復制屬于國家秘密的密件、密品或摘抄、引用、匯編其國家秘密內容的,不得擅自改變原標定的密級和保密期限。


22

密級和保密期標志的方法是什么?


(1)書面(mian)(mian)形式(shi)的密(mi)(mi)(mi)件的標志(zhi)。其密(mi)(mi)(mi)級(ji)和(he)保(bao)密(mi)(mi)(mi)期限的標志(zhi)位置,應在(zai)(zai)封(feng)面(mian)(mian)(或(huo)首頁)的左上角“☆”,“☆”左側(ce)標密(mi)(mi)(mi)級(ji),“☆”右(you)側(ce)標保(bao)密(mi)(mi)(mi)期限,如“機密(mi)(mi)(mi)☆二(er)十年”。書面(mian)(mian)密(mi)(mi)(mi)件中只有(you)少量秘密(mi)(mi)(mi)內容(rong)的,除(chu)在(zai)(zai)封(feng)面(mian)(mian)上按上例形式(shi)標明密(mi)(mi)(mi)級(ji)和(he)保(bao)密(mi)(mi)(mi)期限外(wai),也(ye)可以(yi)(yi)直接在(zai)(zai)涉密(mi)(mi)(mi)內容(rong)之前(qian)標明密(mi)(mi)(mi)級(ji)或(huo)者在(zai)(zai)密(mi)(mi)(mi)件內容(rong)的結尾(wei)處,落(luo)款單位、時(shi)間、限定接觸范圍的前(qian)面(mian)(mian)以(yi)(yi)文字形式(shi)標明。


(2)非書面形式密件的(de)標志(zhi)。應(ying)當在以能夠明(ming)顯識別的(de)位置上標明(ming)密級(ji)和(he)保密期限(xian);地圖(tu)(tu)、圖(tu)(tu)紙、圖(tu)(tu)表應(ying)在其標題下方(fang)標明(ming)密級(ji)和(he)保密期限(xian);帶(dai)有包裝(zhuang)的(de)密品,應(ying)當在密品包裝(zhuang)外的(de)明(ming)顯部位上標明(ming)密級(ji)、保密期限(xian)和(he)限(xian)定的(de)知悉范(fan)圍。


(3)密(mi)(mi)級(ji)和保密(mi)(mi)期限(xian)(xian)變更后,應當在原(yuan)標明(ming)(ming)位(wei)置的(de)(de)附近作出標志,密(mi)(mi)級(ji)和保密(mi)(mi)期限(xian)(xian)屆滿(man)后自行(xing)解密(mi)(mi)的(de)(de)可不(bu)作“廢除”的(de)(de)標志;在保密(mi)(mi)期限(xian)(xian)內提(ti)前解密(mi)(mi)的(de)(de),應當以明(ming)(ming)顯識別(bie)的(de)(de)方(fang)式標明(ming)(ming)“解密(mi)(mi)”的(de)(de)字樣和依據。


(4)文件、資料匯編中有(you)涉及(ji)多項密(mi)件的,應當(dang)(dang)對各(ge)獨立密(mi)件的密(mi)級和保密(mi)期限作(zuo)出(chu)標(biao)志;摘錄、引用密(mi)件中屬(shu)于國家秘(mi)密(mi)內容,也應當(dang)(dang)以其中最(zui)高(gao)密(mi)級和保密(mi)期限作(zuo)出(chu)標(biao)志。


23

國家秘密的等級劃定后過一段時間為什么還要調整?


因(yin)為國(guo)家(jia)秘(mi)密(mi)(mi)具(ju)有具(ju)體性、時間性、可(ke)變性的特點。凡是(shi)國(guo)家(jia)秘(mi)密(mi)(mi)都(dou)以(yi)具(ju)體的內(nei)容廣泛存(cun)在于各行各業,沒有內(nei)容的秘(mi)密(mi)(mi)是(shi)不存(cun)在的。另外任何秘(mi)密(mi)(mi)又都(dou)有時間性和(he)可(ke)變性,任何國(guo)家(jia)秘(mi)密(mi)(mi)只能在一定時間內(nei)保密(mi)(mi),而且不是(shi)永(yong)久(jiu)不變。


特別是在當今科學(xue)技術飛速發(fa)展時(shi)代,國(guo)家(jia)秘密(mi)就更隨著(zhu)這些不(bu)斷變(bian)化(hua)的情(qing)況(kuang)不(bu)斷變(bian)化(hua)。所以國(guo)家(jia)秘密(mi)等級要根據國(guo)際國(guo)內(nei)的情(qing)況(kuang)變(bian)化(hua)而不(bu)斷的適時(shi)進行調整。


24

密級和保密期限變更有什么聯系?


密級和保密期限的變更是兩種有聯系但又不相同的變更,由于兩者變更程序相同,所以保密法把它們合為一條。


25

變更內容和依據是什么?


保密期限的變更(geng)包(bao)括(kuo)延長(chang)或縮短。

(1)保密(mi)(mi)(mi)期(qi)限(xian)的(de)(de)(de)延(yan)長(chang)。包括密(mi)(mi)(mi)級的(de)(de)(de)變(bian)更和不變(bian)更密(mi)(mi)(mi)級的(de)(de)(de)延(yan)長(chang),一(yi)是(shi)保密(mi)(mi)(mi)期(qi)限(xian)到了自行解密(mi)(mi)(mi),還需要(yao)繼續處長(chang)保密(mi)(mi)(mi)期(qi)限(xian)的(de)(de)(de);二是(shi)根據實際需要(yao)密(mi)(mi)(mi)級上升(sheng)的(de)(de)(de)延(yan)長(chang)。(2)保密(mi)(mi)(mi)期(qi)限(xian)的(de)(de)(de)縮短。指密(mi)(mi)(mi)級降低后的(de)(de)(de)縮短(不包括不變(bian)密(mi)(mi)(mi)級的(de)(de)(de)提(ti)前(qian)解密(mi)(mi)(mi))。


26

密級和保密期限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變更?


“國家秘密事項的(de)密級和保密期限,應當根(gen)據情況(kuang)變化及時變更”。具體是:

(1)該事項泄露后對國家的安全(quan)和(he)利(li)益的損害程度已發(fa)生(sheng)明(ming)顯(xian)變化的;

(2)因工作(zuo)需要(yao)原接觸范圍需要(yao)作(zuo)很大改(gai)變的;(3)上級機(ji)關在“情況(kuang)緊急時”的變更。


27

密級和保密期限變更由哪個部門定?


(1)密(mi)級和保(bao)密(mi)期(qi)(qi)限變更,由原確定密(mi)級和保(bao)密(mi)期(qi)(qi)限的(de)機關(guan)、單(dan)位決定,也可以由其(qi)上級機關(guan)決定;保(bao)密(mi)期(qi)(qi)限屆(jie)滿(man)需要延(yan)長的(de),由原確定密(mi)級和保(bao)密(mi)期(qi)(qi)限的(de)機關(guan)、單(dan)位或(huo)其(qi)上級機關(guan)決定。


(2)對變(bian)(bian)更密(mi)(mi)(mi)級權有特殊規定(ding)(ding)的變(bian)(bian)更。指:確(que)(que)需長(chang)于(yu)保(bao)密(mi)(mi)(mi)“基本期(qi)限(xian)”或需要短于(yu)規定(ding)(ding)保(bao)密(mi)(mi)(mi)“最(zui)短期(qi)限(xian)”的變(bian)(bian)更,應當由原確(que)(que)定(ding)(ding)密(mi)(mi)(mi)級和保(bao)密(mi)(mi)(mi)期(qi)限(xian)的機(ji)關逐級報至制定(ding)(ding)《保(bao)密(mi)(mi)(mi)范圍》的有關中央國家機(ji)關批準(zhun),批準(zhun)前仍(reng)按原密(mi)(mi)(mi)級和保(bao)密(mi)(mi)(mi)期(qi)限(xian)管理(li)。


28

密級和保密期限變更后如何標明和通知?


密級和保密期限變更后,應當及時在密件密品原標志位置的附近標明;不能標明的應當及時通知接觸范圍的人員知悉。

標明和由產生該事項的機關、單位負責,包括對上級決定變更密級和保密期限的標明和通知,不能直接標明的應委托接觸該事項的機關單位負責標明。


29

保密期限變更不當的應如何糾正?


變更機關、單位發現變更不當的,應及時糾正;上級機關或保密工作部門發現的,應及時用書面形式通知其糾正。


30

如何解密?


解(jie)密意味著(zhu)該(gai)事(shi)項(xiang)不(bu)再(zai)是國家(jia)秘密。

(1)保密(mi)期(qi)限屆滿(man)的自行(xing)解密(mi),無須辦理(li)任何手續。

(2)該事項在保(bao)密(mi)期限內不需要繼續保(bao)密(mi)的,應當及(ji)時解密(mi)。


如該(gai)事項公(gong)布(bu)后無損于(yu)或(huo)更有利于(yu)國家的安全和(he)利益(yi),或(huo)由于(yu)“情況緊急時”由上級機關直接解密的。


但在對外(wai)交往中,根據實際需要,合法向境外(wai)提供國家秘密的(de)某一(yi)事項的(de)全(quan)部或一(yi)部分,且(qie)對方愿依法承擔保密義務(wu),不能視為解密,而(er)只是擴大(da)了相應的(de)接觸范圍。


31

對提前解密的建議和復議如何進行?


根據實(shi)際需要,某一(yi)項國家秘(mi)密(mi)(mi)事項如(ru)不提(ti)前(qian)解(jie)密(mi)(mi)將會(hui)嚴重影(ying)響本機關(guan)、單位的(de)(de)業務工作的(de)(de),可以向(xiang)原確定密(mi)(mi)級和保密(mi)(mi)期限(xian)的(de)(de)機關(guan)、單位或(huo)上級機關(guan)提(ti)出解(jie)密(mi)(mi)建議,未批準前(qian),不得擅(shan)自解(jie)密(mi)(mi)或(huo)擴大知悉范(fan)圍。


如不(bu)予批(pi)準提(ti)前解密,而提(ti)建議(yi)的單位仍有異議(yi),提(ti)建議(yi)的單位還可以(yi)根據不(bu)同情況逐級分別報請以(yi)下機關決定:


(1)屬(shu)于同一個(ge)業(ye)務系(xi)統的(de),報他們(men)共同的(de)上級業(ye)務主(zhu)管部門(men)決(jue)定(ding);

(2)雙方不屬于同一個業務系統的,其絕(jue)密級報國家(jia)保(bao)密局(ju)決(jue)定(ding)(ding),機密和秘密級報省保(bao)密局(ju)決(jue)定(ding)(ding);

(3)“異議(yi)”雙方(fang),有一(yi)方(fang)是中央國家(jia)機關的(de),均逐級報國家(jia)保密局決定。


32

密級、保密期限變更權和解密權轉移的如何處理?


確定密(mi)級(ji)的(de)(de)機(ji)(ji)關(guan)(guan)、單位被撤銷(xiao)或合(he)并,其(qi)變更密(mi)級(ji)和解(jie)密(mi)工(gong)作(zuo)(zuo)由(you)新(xin)承(cheng)擔其(qi)原(yuan)職能的(de)(de)機(ji)(ji)關(guan)(guan)、單位負責(ze),無相應該(gai)事(shi)項的(de)(de)機(ji)(ji)關(guan)(guan)單位的(de)(de),由(you)有關(guan)(guan)上(shang)級(ji)機(ji)(ji)關(guan)(guan)或保(bao)密(mi)工(gong)作(zuo)(zuo)部門指(zhi)定的(de)(de)機(ji)(ji)關(guan)(guan)、單位負責(ze)。密(mi)級(ji)和保(bao)密(mi)期限的(de)(de)變更與解(jie)密(mi)的(de)(de)程序(xu)同確定密(mi)級(ji)工(gong)作(zuo)(zuo)程序(xu)相同。


33

正常的定密應堅持什么原則?


正常的定密工作應堅持“及時準確,一事一定”的原則。


34

何謂“內部事項”,對內部事項如何標志和管理?


“內部事項”是指:該事項不(bu)屬于國家(jia)秘密,但(dan)泄露后會(hui)使本機關單(dan)位的利(li)益受(shou)到損害的事項。


對(dui)此(ci)應標(biao)明“內部事項(xiang)”,并可參照有關保密規定,采取(qu)保護(hu)措施。


來源:合(he)肥工業(ye)大(da)學官(guan)網(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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