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以來,已發生多起中國公民因攜帶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等違禁品及持偽假簽證被納米比亞警方、移民局查扣并接受調查、甚至被判刑入獄的案件。近期,納移民局、海關、警方等明顯加大了對包括中國公民在內的在納外籍公民居留簽證、出入境所攜帶物品和現金數量等的檢查力度。
為切實保障中國公民合法權益,中國駐納米比亞使館再次提醒在納中國公民嚴格遵守海關要求及當地法律法規,不從事違規違法活動。
一、嚴格遵守當地稅法、勞工法、移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不要攜帶任何違禁物品出入納米比亞,并對隨身攜帶物品進行如實申報,不要出售假冒名牌商品。
二、請不要攜帶超過5萬納幣(約合3000美元)的現金出入境。有關可以免稅過關物品和可攜帶現金的額度請參見中國領事服務網納米比亞國情簡介“入境居留”中“海關防疫”部分的內容(網址://cs.mfa.gov.cn/zggmcg/ljmdd/fz_648564/nmby_650985/)。如需最新詳情,請詢納米比亞海關,電話:+264-61-2099111;傳真:+264-61-2392780。
三、如遇海關強行扣留有關物品,請其提供有關禁止物品清單文件并索要收據,同時記下當事人姓名、警號等信息,連同事件經過一并提供中國駐納使館以便交涉。
四、循官方正規渠道辦理有關簽證手續,防范上當受騙。及時辦理合法居留手續。不從事與簽證類型不符的活動。
五、近期使館收到多起在納中國公民遭遇個別警察過度執法甚至索賄等違法行為的投訴,使館對此高度重視,并就此向納方提出嚴正交涉,要求警方在依法執行公務時做到公正、專業、文明執法。在此,使館鄭重提醒,任何情況下均不要給納方執法人員小費,否則易被對方視為行賄論處。如遇個別執法人員強行索賄和索要小費行為,請設法留存現場錄影、照片等資料并記下當事人姓名、警號等信息,連同事發時間、地點等,以便后續維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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