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免面試續簽,我的美簽是2012年11月05簽發的。現在想走免面試,有個問題?
問題說明:
如果我的資料遞交上去后,第二天就是5號,是不是還是需要本人去面試的?如果遞交上去,簽證下來了,還沒有過5號,是不是就不需要本人面試了?這個48個月期限,最后是指送到使館的時間,還是以出簽時間為準?不是很明白,請幫忙解答。
問題解答:
正常情況下,申請人申請同一類型的簽證,在上一份簽證過期時間不超過48個月,且簽證上沒有注明“已接受過行政審理(clearance received)”的情況下,可通過中信銀行遞交申請,而不需要面試。 申請人需要看自己的簽證失效日期是哪天,并且計算一下失效的時間距離現在不超過48個月,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中信銀行遞交,免面試續簽。 但是,使領館簽證官也有要求申請人重新面試的可能,這根據申請人個人的情況來決定。